武汉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最新申请条件及发放标准
一、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
(资料图片)
1、申请对象
在武汉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
2、适用对象
在武汉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和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申请条件及标准
企业和个人各1000元/人
在武汉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一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和个人可分别领取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须注意的是:
根据武人社函〔2022〕251号文件,1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1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
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间,对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暂停执行,对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按相关规定执行。
政策明晰
1. 在一次性扩岗补助执行范围内,即2022年12月31日前吸纳的,对企业暂停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只对个人发放(即1000元/人);
2. 在一次性扩岗补助执行范围外,即2023年1月1日后吸纳的,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即2000元/人)。
二、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及就业困难人员
1、申请对象
在武汉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
2、申请条件及标准
2021年4月至2022年12月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一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按1000元/人的标准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注意:
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要求企业招用该人员时,该人员已在半年以前就办理了《就业创业证》,进行了失业登记。
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要求企业在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之前,该就业困难人员已办理《就业创业证》,进行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然后再签劳动合同,缴纳社保。
最后再进行单位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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